3.30.2007

聯合國日惹原則, 同志平權新標準


首次看到「日惹原則」(Yogyakarta Principles)四個字,沒有想到原來日惹市位於印尼Java島上的一個旅遊小市,住上三百萬人口的古老城市內、蘇丹王宮仍然住著蘇丹王家族。3月26日在這個城市上,來自世界各地的29位人權專家在一個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會議上通過了被譽為劃時代的「日惹原則」,並用上這個城市命名!

人權沒有例外!日惹原則公佈後,Human Rights Watch的Scott Long說:


These principles establish basic standards for how governments should treat people whose rights are too often denied and whose dignity is too often reviled. Firmly grounded in law and precedent, they enshrine a simple idea: human rights do not admit exceptions.
日惹原則將國際人權公約應用到性傾向及性別認同上,確立政府與行為主體停止對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人群的暴力、虐待和歧視的法律標準,確保充分的平等。

可是愈接近IDAHO的日子,各國搞手愈多電郵來往。最新收到尼日利亞的消息,那裡剛剛由當地聖公會背景的統治者通過了一條超級恐同法例叫做Anti-gay marriage Act,字面意思係反同性婚姻,實際內容當然冇咁簡單。除了同性婚姻不可能合法外(當地的同性婚姻固然犯法,則使偷偷自己入教堂行禮亦是犯法),同性關的任何表達方法、無論公開定的私人都是非法;因此與公開的同志戀人食餐飯是犯法;租屋給同志是犯法;看同志網頁是犯法;同性伴侶關係公開當然犯法的,組織同志團體更是犯法,有機會判監5年!呢個國家的同性戀行為本身已可判14年,現在是進一步解決埋同志身邊的所有人和事。

然後是波蘭,基於「保護兒童」禁止學校任何涉及同性戀的討論發生,亦禁止同性戀者當上教師,然後還打算列出一系列禁些同性戀者從事的行業。

2003年當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首次談及性傾向歧視時,五個回教國家立即提出反對,他們是馬來西亞、利比亞、沙特亞拉伯及巴基斯坦。巴基斯坦代表Shaukat Umer更以sexual disorientation來代替sexual orientation,表示這是影響人類的基本價格。

現在國際間最關心的,其實是聯合國將會怎麼處理「日惹原則」呢?

聯合國日惹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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