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007

齊來偏袒同性戀 鼓吹同性婚姻

今日開工中午上apm商場抗議外判商無良刻扣清潔工友, 和一群大學生加上同事合共三十人殺上去, 我做攝影, 有份工有得做action其實幾好玩幾開心。收擋前同老細同事講起《鏗鏘集》單野, 大家都立時想到明光社, 哈, 仲立時買左份我做頭版的明報回公司睇。

中午行動前收到妳的電話才知道我地上左頭版, 心想唔通今日冇新聞咩, 駛唔駛呀?
同好多朋友講左, 在msn又同朋友傾, 接到其他團體及朋友的問候及問我地要唔要幫手action, 晚上回家和我媽也聊了一陣, 佢依家睇緊報紙.

晚上聽左港台二台自由phone節目, 港台回應得幾好, 完全偏袒同性戀, 哈!

今天很累, 其實, 很生氣自己想不到很好的回應方式, 怎麼辦呢?


齊來節目重溫啦~
http://www.rthk.org.hk/rthk/tv/hkcc/20060709.html

1 . Sing Tao Daily
2007-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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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對「強烈勸喻」表失望 廣管局斥《鏗鏘集》捧同性戀

有近二十九年歷史的港台王牌電視節目《鏗鏘集》,昨日首次獲廣管局發出強烈勸喻要求嚴格遵守電視業務守則,遭投訴的一輯節目主要講述同性戀者面對的壓力及掙扎,廣管局批評節目內容不公及偏袒同性戀,有鼓吹接受同性婚姻之嫌。港台昨日對裁決表示感到失望,希望創作自由的空間可獲保存。

記者:張一華

《鏗鏘集》以「同志?戀人」為題的一輯節目引起爭議,於去年七月九日晚上七時三十五分在無?電視播放,講述一對女同性戀者及一名男同性戀者在本港社會面對的壓力及生活。事後影視處收到二十二宗投訴及作裁決,其後一名市民上訴,廣管局昨日最終裁決發出「強烈勸喻」。

涉「同志?戀人」一輯

針對該節目的五類投訴,廣管局否決其中三項,但認為「同志?戀人」播放同性戀及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內容極具爭議性,但只講述三名同性戀者意見,廣管局認是節目報道內容不公、不完整及偏袒同性戀,鼓吹接受同性婚姻之嫌。節目不宜在合家歡時段播出,兒童未必理解同性戀。

港台昨日發聲明回應,對廣管局強烈勸喻表示失望,認為有關決定值得商榷,而且今次裁決影響傳媒時事節目取材及編務值得辯論。《鏗鏘集》屬時事特寫節目,並非性傾向辯論節目,只是展示同性戀者面對社會壓力的感受,及公眾未必熟悉的社會現象。

《鏗鏘集》節目監製梁慶華指節目只反映社會少數社群現象,將同性戀者內心感受、身邊人看法以特寫形式說出,並非鼓吹及偏袒同性戀,而且拍攝手法平實及以旁白剪接交代爭議部分,並無任何親密鏡頭出現。他希望,當局不會因今次而開先例打擊創作自由,也不希望社會愈來愈保守,希望繼續維持編輯獨立自主。

劇中主角之一的男同性戀者曹文傑,指節目是一次很好的性別教育,讓市民懂得尊重及包容其他人,將社會被邊緣化的人面對困難掙扎訴說,全是有血有肉的故事。節目「出街」後,更有同性戀者勇敢向家人說出個人感受,與家人冰釋前嫌。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則認同裁決,認為電台應小心處理爭議性話題,尤其處理同性戀敏感話題應持平,將正反兩面向觀眾講解清楚。



2 . Hong Kong Daily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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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條
廣管局轟《鏗鏘集》偏袒同性戀

同性戀在中國人的社會一向都被視為禁忌,香港電台電視節目《鏗鏘集》,去年曾以同性婚姻作題材,訪問3名同性戀者,有市民不滿內容作出投訴,廣播事務管理局指節目偏袒同性戀,不適宜在闔家欣賞時段播出,更可能對兒童及年輕觀眾構成影響,已對港台發出強烈勸喻,港台對裁決表示失望,而節目中的主角──同性戀者小曹,對廣管局的裁決表示不能接受,稍後會聯同其他同志團體發起抗議行動。

被指有問題的一集《鏗鏘集》「同志?戀人」,於去年7月9日的晚上黃金時段播出,內容講述一對女同性戀者Connie及阿力,以及一名男同性戀者小曹(曹文傑),對同性婚姻的看法。其中Connie及阿力相戀4年,並已共赴同居,而她們的家人亦接納二人的關係,她們希望攜手走向人生另一階段──結婚,不過本港不容許同性婚姻,所以二人打算到加拿大註冊結婚。

主角同志發動抗議

至於另一主角小曹,一早已向家人及朋友表明同志的身份,且得到接納及諒解,不過他的伴侶,就因為擔心別入知道自己的性傾向後,會失去工作,因此一直都沒有公開二人的關係。節目播出後,引起很大回響,當時在港台網站的留言區,更有不少人批評節目鼓吹同性戀,留下帶有侮辱性的字句,其後港台已刪除部分不雅留言。同時,亦有22人向廣管局投訴,投訴內容主要分為5方面,第一是指節目偏袒、宣揚同性戀及含有歧視成分;第二指節目不適宜黃金時段播放,並對兒童及青少年產生壞影響;第三是節目提到基督徒反對同性戀的意見,令觀眾誤以為所有基督徒都是缺乏理性;第四是節目沒有提及同性戀的不良方面,例如愛滋病;第五則指節目沒有包含警告字幕。

廣管局昨日公布裁決,認為第三至五項的投訴不成立,但就指同性婚姻在香港被視為極具爭議性的議題,《鏗鏘集》必須遵守達到持平的要求,而節目只提出同性婚姻的好處,「報道內容不公、不完整和偏袒同性戀,並產生鼓吹接受同性婚姻的效果。」廣管局亦認為,該節目不適宜在闔家欣賞時間內播出,因為兒童及年輕觀眾可能不理解同性戀,如無家長指引,可能會受節目部分內容影響。

廣管局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促請嚴格遵守《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香港電台就對該局發出強烈勸喻表示失望,認為偏袒同性戀的指控值得商榷,強調該節目是時事特寫,並非性傾向的辯論節目,只是向公眾反映同性戀者面對社會壓力的感受。港台發言人更指,廣管局的決定,會影響傳媒時事節目的取材及編務,值得社會辯論。

指《秋天的童話》有粗話

節目主角之一小曹,得悉廣管局的裁決後表示不能接受及極度失望,認為廣管局指節目會影響兒童及青少年,反映當局已前設地認同同性戀是不能接受的事物,此舉等同帶頭製造不和諧。他又指,正跟部分同志團體研究,稍後會對廣管局的裁決作出抗議行動。

另外,廣管局又向無?電視發出勸喻,指該台於去年10月1日播出十多年前的電影《秋天的童話》,含有粗話,對兒童有不良影響,不適宜在該時段播放。【新報訊】



3 . Ming Pao Daily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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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條
鏗鏘集被指鼓吹同性戀遭廣管局強烈勸喻港台稱裁決堪商榷

【明報專訊】香港電台「王牌」電視節目《鏗鏘集》一集探討同性婚姻、名為《同志.戀人》的節目,昨日被廣播事務管理局裁定「報道內容不公、不完整和偏袒同性戀,產生鼓吹接受同性婚姻的效果」,不適宜在合家歡時段播放,故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港台昨日迅速發出新聞稿回應,對廣管局的決定「表示失望」,反駁指廣管局裁決「值得商榷」,強調節目並非「性傾向討論」,只是希望展示同性戀者面對社會壓力的感受。

有港台製作人員坦言,廣管局的裁決令人感到「憂慮」,擔心社會的討論空間日益收縮,令傳媒無法協助市民了解弱勢社群的聲音。

有傳媒學者指出,近年廣管局的成員組成層面日益狹窄,根本無法有效了解及反映社會各階層的聲音(詳見另稿)。

合家歡時段播放明光社:傳媒應反省

另一邊廂,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贊同廣管局發出的勸喻,發現內容偏袒同性戀者,並希望傳媒能夠「認真反省」。

廣管局於去年7 月接到22 宗市民投訴,指港台《鏗鏘集》7 月9 日播出的《同志.戀人》節目,指內容「偏袒及宣揚同性戀」、「提及一名基督徒的反對意見,令觀眾誤以為所有基督徒都是缺乏理性,對基督徒不公」、「沒有提及同性戀的不良方面如愛滋病」等。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跟進後認為投訴不成立,但一名公眾人士決定上訴,並交廣管局審理。

《同志.戀人》接22 投訴

廣管局認為,同性戀及同性婚姻合法化在社會極具爭議,故節目須遵守持平原則,但節目只講及3 名同性戀者的意見,故報道不公並鼓吹同性婚姻,節目亦不適宜於合家歡時段播放,兒童可能不理解同性戀而受節目影響。

港台:屬時事特寫有字幕提示

不過,廣管局指部分投訴不成立,例如節目並非對基督徒不公、愛滋病主因並非同性戀行為,節目亦有播出警告字眼,例如節目開始時有字幕: 「本節目涉及同性戀題材,敬請留意」。

記者在港台網頁重溫該半小時節目,發現內容主要有關兩名女同性戀者及一名男同性戀者的自白,談到個人經歷及對同性婚姻的看法,家人及朋友的眼光等。港台發言人說,對廣管局的裁決感到失望,認為值得商榷,而節目屬時事特寫,不是性傾向辯論節目,旨在反映公眾未必熟悉、但少數社群關注的社會現象,以提示同性戀者面對社會壓力的感受。港台表示,廣管局決定「影響時事節目的取材及編務,值得社會辯論」。就港台對裁決表示「失望」,廣管局發言人表示沒有回應。

節目重溫網址:www.rthk.org.hk/rthk/tv/hkcc/20060709.html



4 . Sing 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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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管局指《鏗鏘集》偏袒同性戀

 【記者蔡蘊賢報道】廣播事務管理局就香港電台製作的電視節目《鏗鏘集》發出強烈勸喻,指該節目在處理同性戀議題時不公、不完整和偏袒同性戀,要求港台遵守合家歡欣賞時間的政策。

 香港電台發表聲明指對裁決感到失望。有同性戀者認為,社會上仍有很多對同性戀存有偏見,節目只是將他們真實生活展示在觀眾面前,是希望能改變社會對同性戀的觀感。

市民投訴對兒童有壞影響

 一名市民向影視處處長投訴港台節目《鏗鏘集》,其中一集講述一對女同性戀人和一名男同性戀人的個人經歷,節目於去年7月9日晚上7時35分播放,在無?電視翡翠台播出。

 投訴人指該節目偏袒同性戀、宣揚同性戀及含有歧視成分,對兒童和青少年產生壞影響。同時,由於節目提到一名基督徒反對同性戀的意見,令觀眾誤以為所有基督徒都是缺乏理性,對基督徒不公平。節目內也沒有提及同性戀的不良方面,例如愛滋病;以及節目沒有包含警告字幕。

 廣管局同意指控,指該節目對基督徒不公平、沒有提及同性戀的不良方面,如愛滋病,以及沒有包含警告字幕理據不足。廣管局認為該節目有關同性戀和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內容,在許多社會(包括香港)均被視為極具爭議性,認為必須遵守有關守則的持平要求,並認為該節目不適宜在合家歡欣賞時間內播出,因為兒童和年輕觀眾可能不理解同性戀。

 該集受訪同性戀者小曹接受本報訪問時直斥,現時社會人士對同性戀者仍有偏見,該節目是一個非常好的教育節目,而他們有勇氣將其生活真實的一面,展示在觀眾面前,希望能改變社會對同性戀的觀感,認為同性戀的議題,亦是性教育的一環,惟有人扭曲他們的原意。香港電台發表聲明指對於廣管局批評節目在處理同性戀議題時不公及偏袒同性戀,認為值得商榷。

 另外,在無?電視翡翠台播出的電視節目《秋天的童話》亦被投訴,指該節目含有粗話,廣管局向無?發出勸喻。

5 . Apple 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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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同志?戀人〉被指偏袒同性戀 港台轟廣管局妨礙取材


【本報訊】廣管局昨日指去年7月初播出的一集《鏗鏘集》內容偏袒同性戀,港台隨即罕有地發表聲明反擊,指廣管局的裁決,會影響傳媒選取報道題材。有立法會議員狠批廣管局做法「戇居」,扼殺本港言論自由。

指內容不公及不完整

廣管局指港台去年7月9日晚上黃金時段,在無?電視翡翠台播映題為〈同志?戀人〉的《鏗鏘集》節目,只提出同性婚姻的好處,以及引述三位同性戀者對同性婚姻立法的意見,內容不公及不完整,偏袒同性戀,容易產生鼓吹接受同性婚姻的效果,故此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並要求港台遵守「合家欣賞時間的政策」。港台昨日發表聲明,對廣管局判決表示失望。發言人認為,今次判決值得商榷,並指有關決定勢必影響傳媒日後在時事節目的取材與編務,事件值得社會辯論;又強調會繼續以不偏不倚的嚴肅態度,製作反映社會實況的節目。發言人又表示,該集節目的主題並非討論同性戀的對與錯,只是真實地反映同性戀者生活困難,製作人員曾邀請節目中的同性戀者家人接受訪問,希望令節目內容更平衡,但遭拒絕。

議員:扼殺言論自由

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批評,廣管局裁決「戇居」,「佢??度扼殺緊本港?言論同藝術自由。」陳偉業坦言,任何節目都無可能絕對平衡,「廣管局咁做,變相收緊言論自由。如果咁都得,我都可以投訴每晚電視台播放國歌宣傳短片有偏袒!」

6 . Oriental Daily News
2007-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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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當廣管局無到

醜聞不斷的香港電台又爆出風波,該台時事節目《鏗鏘集》去年七月播出一個以同性戀為題材的專輯,事後收到二十二宗市民投訴,廣播事務管理局昨日裁定節目內容不公及不完整,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不過,港台不但不接受批評,更高調反斥廣管局影響傳媒時事節目的取材及編務。

惹起爭議的《鏗鏘集》專輯《同志?戀人》於去年七月九日播出,內容探討一對女同性戀者及一個男同性戀者的個人經歷,節目去年播出後,廣管局共收到二十二宗投訴,包括指摘節目偏袒和宣揚同性戀及含有歧視成分、節目提到一名基督徒反對同性戀的意見,令觀眾誤以為所有基督徒都是缺乏理性的,對基督徒不公平。此外,也有投訴人不滿節目在合家歡時段播出,擔心對青少年構成不良影響。

廣管局去年八月審理投訴,曾裁定投訴理據不足。後來有市民就裁決提出上訴,廣管局方於昨日再次討論有關個案,最後決定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促請嚴格遵守《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內容不公不完整

廣管局認為,同性戀和同性婚姻合法化問題在香港及其他社會均極具爭議性,傳媒處理此類題材必須遵守業務守則的持平要求。

可是該節目只提出同性婚姻的好處,並只講述三名同性戀者對同性婚姻立法的意見,使報道內容不公、不完整和偏袒同性戀,更產生鼓吹接受同性婚姻的效果。

局方又同意節目不適合在合家歡時間播出,因為兒童和年輕人可能不理解同性戀,假如無家長指引,可能會受部分節目內容影響。不過,廣管局始終認為節目內有一名基督徒提出反對意見,不等於投訴所指是概括說所有基督徒都缺乏理性。

港台並不接受廣管局的勸喻,昨午高調發聲明對廣管局的決定表示失望,更指廣管局的決定影響傳媒時事節目的取材及編務。港台並死撐該節目是時事特寫,不是性傾向的辯論節目,旨在反映公眾未必熟悉但少數社群關注的社會現象,及展示同性戀者面對社會壓力的感受。

另外,無?去年十月一日重播周潤發及鍾楚紅主演的電影《秋天的童話》,雖然電影內容深入民心,但一名市民投訴節目含有粗話,不應安排在星期日下午重播。廣管局裁定電影主角的粗話不應經常及毫無節制地出現,電視台也不應在學校假期播出有關節目,故對無?發出勸喻。



7 . The 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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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不公港台被轟 接22宗投訴廣管局促嚴遵守則

醜聞不斷的香港電台再爆出風波,該台時事節目《鏗鏘集》去年七月播出一個以同性戀為題材的專輯,事後收到二十二宗市民投訴,廣播事務管理局昨日裁定節目內容不公及不完整,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不過,港台不止不接受批評,更高調反斥廣管局影響傳媒時事節目的取材及編務。

惹起爭議的《鏗鏘集》專輯「同志.戀人」於去年七月九日播出,內容探討一對女同性戀者及一個男同性戀者的個人經歷。節目去年播出後,廣管局共收到二十二宗投訴,包括指摘節目偏袒和宣揚同性戀及含有歧視成分、節目提到一名基督徒反對同性戀的意見,令觀眾誤以為所有基督徒都是缺乏理性的,對基督徒不公平。此外,也有投訴人不滿節目在合家歡時段播出,擔心對青少年構成不良影響。

廣管局去年八月審理投訴,曾裁定投訴理據不足。後來有市民就裁決提出上訴,廣管局昨日再次討論有關個案,最後決定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促請嚴格遵守《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港台稱反映少數社群

廣管局認為,同性戀和同性婚姻合法化問題在香港及其他社會均極具爭議性,傳媒處理此類題材必須遵守業務守則的持平要求。可是該節目只提出同性婚姻的好處,並只講述三名同性戀者對同性婚姻立法的意見,使報道內容不公、不完整和偏袒同性戀,更產生鼓吹接受同性婚姻的效果。

局方又同意節目不適合在合家歡時間播出,因為兒童和年輕人可能不理解同性戀,假如無家長指引,可能會受部分節目內容影響。不過,廣管局認為節目內有一名基督徒提出反對意見,不等於投訴所指是概括說所有基督徒都缺乏理性。

不過,港台並不接受廣管局的勸喻,昨午高調發聲明對廣管局的決定表示失望,更指廣管局的決定影響傳媒時事節目的取材及編務。港台並指該節目是時事特寫,不是性傾向的辯論節目,旨在反映公眾未必熟悉但少數社群關注的社會現象,及展示同性戀者面對社會壓力的感受。

另外,無?去年十月一日重播周潤發及鍾楚紅主演的《秋天的童話》,雖然電影內容深入民心,但一名市民投訴節目含有粗話,不應安排在星期日下午重播。廣管局裁定電影主角的粗話不應經常及毫無節制地出現,電視台也不應在學校假期播出有關節目,故對無?發出勸喻。


9 . Ta Kung 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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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同志節目被指偏頗

【本報訊】廣播事務管理局昨日裁決,涉及多宗公眾投訴的兩個電視節目違規個案成立。其中被強烈勸諭的港台節目,是關於同性戀的敏感題材,廣管局認為節目內容不公及有偏袒,但港台對廣管局的決定表示失望,認為會影響傳媒時事節目的取材和編務。

廣管局昨日公布共兩個投訴和上訴個案的裁決,第一個被裁定個案是在無線電視去年十月播出的「秋天的童話」;第二個個案,是就影視處處長對涉及二十二宗投訴的裁決提出上訴,投訴關於港台節目《鏗鏘集》去年七月在無線播出的「同志戀人」。

「同志戀人」講述一對女同性戀人和一名男同性戀人的個人經歷,於晚上合家欣賞時間播出。投訴指該節目偏袒同性戀、宣揚同性戀和含有歧視成分等,且播放時間對兒童和青少年產生不良影響,但廣管局認為指控的理據不足,維持影視處處長先前就上述各點指控的決定。

但廣管局認為,該節目以紀錄片形式播放,有關同性戀和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內容極具爭議性,屬於香港公共政策或備受公眾關注和具爭議的真實題材節目,因此節目必須遵守有關守則的持平要求。該節目只提出同性婚姻的好處,講述三位同性戀者對同性婚姻立法的意見,使報道內容不公、不完整和偏袒同性戀,產生鼓吹接受同性婚姻的效果。廣管局亦認為,該節目不適宜在合家欣賞時間內播出,因為兒童和年輕觀眾或會受到節目部分內容所影響。

港台回應,不認同廣管局指有關節目,在處理同性戀議題時不公、不完整和偏袒同性戀的說法,並指出該節目是時事特寫,非性傾向的辯論節目,希望反映公眾不熟悉和關注的社會現象,展示同性戀者面對社會壓力的感受。有關裁決會影響傳媒時事節目的取材和編務,值得社會辯論。

至於無線電視播出的「秋天的童話」接獲一名公眾人士投訴,指節目含有粗話,對兒童產生不良影響,不適宜在被編排的時間播出。廣管局已向無線發出勸諭,促請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禁止節目使用極度惹人反感用語的規定。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根據《廣播事務管理局條例》,行使獲授權力,在上月審理了七十個涉及二百五十宗投訴的個案,其中四個個案屬於輕微違規,五十個個案屬於理據不足,餘下十六個個案則不屬條例的管轄範圍。

10 . Ming Pao Daily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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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廣管局成員趨狹窄保守

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馮應謙認為,政府近年已留意到涉及廣播事務管理局的條例已漸趨過時,並於去年開始作修訂,以配合社會發展。不過,自回歸以來,廣管局成員的組成似乎變得日趨狹窄及保守,只是單方面的專業人士,缺乏弱勢社群及基層聲音,甚至完全沒有傳媒學者人士參與。

現時廣管局主席及委員均由特首委任,主席為馮華健,成員包括香港董事學會行政總裁徐尉玲、科大經濟學系主任鄭國漢、拔萃女書院校長劉靳麗娟,以及法律、會計界及投資銀行家等。

翻看1996 至97 年的廣管局成員名單,當年的成員有學者如港大法律學者陳文敏、環境顧問公司負責人、現任環運局長廖秀冬,以及醫學與教育界代表等。

馮應謙建議廣管局設立一些公眾討論渠道,如舉辦論壇,讓不同階層的市民發表意見,亦有助該局成員了解社會價值觀及道德水平。他指出,港府近年已修訂法例,放寬傳媒對性別、同性戀、家庭倫理等議題的討論,但公眾仍不知道廣管局的界線,應加強宣傳。

馮認為,今次《鏗鏘集》探討同性戀的節目,已先有字幕提示眾觀,處理屬恰當,而該節目明顯不是兒童青少年節目。不過,作為開放社會,有不同反對及投訴聲音無可避免。

現時,市民對電視節目有意見,可致電或傳真至廣管局投訴,並會交由影視處投訴委員會處理,在聽取有關機構申辯後,會將結果通知投訴人及相關機構,及向廣管局委員會提建議。若影視處裁定投訴不成立,投訴人可上訴,並將個案交廣管局作最終裁決。持牌的廣播機構若不滿廣管局裁決,則可向特首會同行政會議上訴。


11 . Oriental Daily News
2007-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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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紹爾斥角色矛盾及無王管

【本報訊】港台為其製作的節目《鏗鏘集》被廣播事務管理局發出強烈勸喻一事作出強烈反駁,民間廣播事務監察小組召集人王紹爾認為,事件反映港台角色矛盾及「無王管」文化,有事即以新聞自由作擋箭牌。他批評港台「想享受福利時梗係話自己係政府部門,想為所欲為時就話自己係傳媒」。

一直關注港台事務的王紹爾指出,有關節目只從同性戀者角度探討問題,有違廣管局《電視通用業務守則》要求節目製作必須持平的規定。他建議港台虛心接受批評及作出檢討。

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胡志偉說,基督教對於同性戀沒有統一的立場,主流意見認為同性戀並不符合《聖經》的道理,道德上是錯誤的;但也有少數教徒認為神愛世人,所以應以愛心接納同性戀者。他認為節目未必能代表整體基督徒的意見,也很難說是否對基督徒不公平,須視乎節目的整體內容和取向。

13 . Hong Kong Daily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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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傳媒添壓力

【新報訊】廣管局就港台有關同性婚姻的節目發出強烈勸喻,記者協會擔心,此舉會對新聞工作者構成壓力,在日後選取題材時,可能會出現自我審查的情況,不過一直反對同性戀的明光社就指,並非認為傳媒探討同性婚姻有錯,但有關節目反映的意見並不持平,絕對支持廣管局的裁決。

胡麗雲:裁決過分

記者協會主席胡麗雲認為,今次事件反映廣管局對傳媒的指引,在本質上有問題,她謂:「指引表面上睇落去係無問題,但係呢個係一個單一?標準,唔能夠放諸四海皆準,唔同?節目根本唔可能以同一標準去睇。」她指,如果一個電視節目,本身是一個特寫的訪問,根本無需要有齊正反雙方的意見,廣管局指節目偏袒同性戀明顯是「過分?」。

胡麗雲又擔心,今次的裁決會對新聞工作者構成一定的心理障礙及壓力,日後處理同類的小眾題材時,會有自我審查的情況。

她呼籲傳媒機構及前線新聞工作者,不要受到裁決而影響,又希望政府可以檢討廣管局的指引,考慮在處理不同的節目及報道時,應有不同的標準,不能「一本通書睇到老」。

明光社支持廣管局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就聲言,絕對支持廣管局的裁決,他批評港台在該集《鏗鏘集》中,只正面報道同性婚姻的意見,但就忽略了社會上反對同性婚姻的訴求,他謂:「唔係話探討(同性婚姻)都唔得,只係太唔持平,內容只一面倒講同性婚姻好好,家人好體諒,社會好支持,但實況係唔係咁呢?」

對於港台對裁決表示失望,蔡志森就認為傳媒本身有極大的影響力,處理同性婚姻這類極具爭議性的問題時,如果只有一方的意見,會令兒童或青少年誤以為同性戀已廣為社會接受,有鼓吹同性戀之嫌。

14 . Hong Kong Daily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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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
同志:爭平權路難行

面對社會的歧視及誤解,在 電視上公開自己同志的身份,曹文傑坦言需要很大的勇氣,對於被廣管局指斥「教壞細路」,他更氣難平,指以文明社會自居的香港,根本骨子?是極其封閉,即使學校?面有性教育,但對同性戀就隻字不提,他希望媒體不要受到今次裁決的影響,令他們喪失一個發表意見的平台。

節目出街後獲家人諒解

同志的議題,近年開始成為社會討論的焦點之一,曹文傑(小曹)「出櫃」及被家人接納的經歷,亦先後出現於不同的媒體之上。本身是同志團體十分一會副會長的小曹指,香港經常都以文明社會、國際大都會自居,但就偏偏容不下同性戀這類弱勢小眾。

小曹謂:「學校?面都教性教育,但係全部唔會講同性戀呢個課題,更加有學校用某?團體?教材,將同性戀當成一種心理疾病。」

對於政府及部分團體指同性戀具爭議性,所以不應只提正面的意見,小曹就駁斥:「主流社會好少正面去講同性戀,?媒體上出現?,一係就負面,一係就提都唔提,點解有爭議性就唔可以正面去講?」

小曹坦言,爭取同志平權運動的路並不好走,不過他會繼續堅持,更指去年該集《鏗鏘集》播放後,他翌日走在街上,有人主動向他表示支持,亦有同志朋友跟他說,家人看過節目後,彼此多了諒解。

新報記者


15 . The 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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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矛盾無王管 新聞自由遮醜布

【本報訊】香港電台強烈反駁廣播事務管理局對《鏗鏘集》的強烈勸喻,民間廣播事務監察小組召集人王紹爾認為,事件反映港台角色矛盾及「無王管」文化,有事即以新聞自由作擋箭牌。他批評港台「想享受福利時梗係話自己係政府部門,想為所欲為時就話自己係傳媒。」

節目有違持平規定

關注港台事務的王紹爾指,有關節目只從同性戀者角度探討問題,有違廣管局《電視通用業務守則》要求節目製作必持平的規定。他建議港台接受批評及作出檢討。

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胡志偉說,基督教主流意見認為同性戀並不符合聖經的道理,道德上是錯誤的;但也有少數教徒認為神愛世人,所以應以愛心接納同性戀者。他認為節目未必能代表整體基督徒的意見,也很難說是否對基督徒不公平,須視乎節目的整體內容和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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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Anonymous 匿名 said...

男愛女.女愛男.男愛男.女愛女...天生自然.無須用社會的規章來劃分對錯...

10:05  
Anonymous 匿名 said...

我絕對支持港台在本事件上的立場!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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