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2006

為了公義

港大陳高凌博士在今晚的改革家庭暴力條例聯盟會議上說, 家暴條例上有些修訂是最基本的, 不能改, 比如同志, 這是為了公義。

銀鳳和阿靚叫我參加是次會議前, 我還在想, 這是一個怎麼樣的聯盟呢? 竟然會願意將同志放進家庭關係之中, 而且在尚未有同志團體發聲之前。是的, 有關《家庭暴力條例》的修訂, 認真衰到貼地, 竟然在上次修訂時, 落上括號表明不包括同性伴侶! 也難怪, 因為香港一直沒有同性伴侶家暴的數字及個案, 別人看不見, 也不會明白當中的嚴重性。

是的聯盟的修訂,寫到明包括「任何人的同性伴侶或前伴侶」, ex都包埋! 而且亦擴大"家庭"的定義, 包括任何子女身份及親人, 因為立法原則不基於是否同居, 而更著重於兩人的親密關係上。

估算修例大約在1月頭遞上立法會小組討論, 傾掂數才上大會傾。毫無疑問, 一份有關同性伴侶家暴的統計報告及個案分析是必要的, 連自己圈子都唔關心, 真係打死擺就。由於同性家暴一大特色, 就係come out問題, 伴侶間其中一種精神虐待就是out左對方的性傾向, 這種情況, 大概是異性伴侶不會發生的, 也因此我懷疑, 直接令報案的數字大減。(我問過風雨蘭, 明愛等負責人, 竟然話我知, 佢地的家暴hotline沒有收到同性伴侶的求助)

今晚見到聯盟包括湯家驊及張超雄議辦、群福、關注性暴力協會、明愛、和諧之家、國際特赦、樂施會、公民黨等朋友,他們亦就有關修訂問過大律師公會,來緊的反對派,主要是來自自由黨及民建聯。

席間有人問起, 最基本的爭論點, 家暴加埋同志入去, 有違法律上並不承認同性伴侶關係播... 好彩多得友人幫忙, 我識答, 你睇new zealand家暴法包埋同志, 10年後同志才可以結婚; 仲有台灣剛剛二讀通過家暴法修訂包埋同志, 一樣唔可以結婚。可見家暴保障同志, 和是否容許同性婚姻, 是兩碼子事。

希望做左survey後, 可以有少少幫助啦, 努力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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