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2007

《同志‧戀人》真是偏袒的!

記得在本星期二(23/1)的鏗鏘集《同志‧戀人》聯合記招上,有記者問及除了該節目外,近年還有別的正面報導嗎?我們三人想了良久仍沒有答案。是的,從事編採工作多年,我們習慣了製作「持平」的報導,訪問同性戀者當然必須同時訪問心理學家或宗教界作平衡,《同志‧戀人》如此「偏袒」的報導,的確近年少見的勇氣。媒體參與了確認與再確認某些觀念的過程,決定了誰的說話需要找誰作平衡,決定了誰的寫照是灰色的、誰卻值得報導其生平以至每一段情史。

參與同運近十三年,接受的九成訪問都千篇一律從我如何發現自己的性傾向開始、是否感到困擾和不能接受、父母知道後難過嗎?記得六年前接受某周刊訪問後沒有刊登,理由是我不蒲兼家人接受,太乖了沒有看頭。我常想為甚麼必然假設了同志都需要痛苦地接受自己、父母知道必然抱頭大哭,你不可以問我,活著有多開心嗎?

也就是這些報導反覆出來的方程式,助長了世界上很多盲目的偏見與誤解。身在媒體,我當然明白,活得太開心正常的同志那裡及得上報導荒淫雜交同志性派對銷書,世界上九成是異性戀讀者,我們當然先關心像我們一樣的人多於和我們不像的人。

有些人說gay不gay不重要,因為在香港,我們共享同一樣的經濟成果,接受同一樣的教育。可是這個狹隘的「我們」包含了多少個「他們」呢?在道德層級上,同情$1900月薪的清潔工人工作比確認性工作是工作重要;家暴中的虐老問題當然比同性伴侶家暴問題更值得討論;種族歧視當然比性傾向歧視更有必要立法。可是,媒體忽視不代表歧視問題就不存在:同志伴侶單是拍攝結婚照都要付雙倍金錢,訂酒席遇到酒樓員工指指點點,男同志拖手行街都叫途人側目。男女同居關係發生的家暴也快有保障了,可是男男、女女無論同居多年,也仍是富爭議性的愛情,沒有資格得到保障。

《同志‧戀人》由於報導同性婚姻,很不幸在這一次政治風波中被選中成為了新聞主角。為何報導異性婚姻不跑去訪問同志的回應?廣管局的裁決不正是性傾向歧視嗎?

有線電視節目懷疑自我審查事件發生,媒體再次退縮回縛繭裡去,同性戀在媒體呈現還是需要平衡,找個「專家」來說說雖然有三名同志可以出鏡,但仍有幾千幾萬的同志活在不能come out的黑暗世界中。當性傾向歧視久久不能立法,政府多次表明需要進行更多公眾教育之時,廣管局的裁決卻親手將媒體推回去;當社會需要更進步開明的性教育時,我們看到的只是媒體的鏡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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