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戀人司法覆核
剛踏入鼠年,就要入官門了。下星期一、二,是同志戀人司法覆核的「大日子」。
剛剛和小曹在MSN上談, 如果下星期官司輸了, 我們會輸甚麼?
小曹答我 , 輸了幾萬元, 外加明光社以後可以在任何有關同志的節目上出現, 平衡性小眾, 陰魂不散! 他說:「明光社依招好賤」;想想也恐怖,明光社憑甚麼平衡別人的生命?
07年3月12日立法會廣播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我的部份發言:
「作為其中一個受訪者,我對於廣管局的裁決感到極大的侮辱,為何正面討論同志伴侶間兩情相悅的終生大事,竟然需要PG家長指引? 這根本就是對全港同性戀者的最大侮辱。整個裁決建基於同性婚姻及同性戀係一個問題,需要反對聲音持平。廣管局作出呢個裁決,等於帶頭歧視同性戀者,散播同性戀可以被鼓吹的誤解,煽動對性小眾的仇恨,破壞社會和諧。」
是次會議總共有30個團體表達意見,其中4個來自明光社 & friends。結果該小組決議,廣管局之裁判為「性傾向歧視」,雖然這個決議沒有法律效力,但起碼申張正義了。
案件編號HCAL69/2007 ,希望夏正民 M.J. Hartmann 法官再一次為性小眾申張正義!
初審 http://legalref.judiciary.gov.hk/lrs/common/search/search_result_detail_frame.jsp?DIS=58768&QS=%2B&TP=JU
鏗鏘集「同志‧戀人」事件簿 http://gaylovers.%20rthk.googlepages%20.com/home
祝福同志戀人留言版 http://www.keyhk.com/cgi-bin/guestbook/view.cgi?id=99899
剛剛和小曹在MSN上談, 如果下星期官司輸了, 我們會輸甚麼?
小曹答我 , 輸了幾萬元, 外加明光社以後可以在任何有關同志的節目上出現, 平衡性小眾, 陰魂不散! 他說:「明光社依招好賤」;想想也恐怖,明光社憑甚麼平衡別人的生命?
07年3月12日立法會廣播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我的部份發言:
「作為其中一個受訪者,我對於廣管局的裁決感到極大的侮辱,為何正面討論同志伴侶間兩情相悅的終生大事,竟然需要PG家長指引? 這根本就是對全港同性戀者的最大侮辱。整個裁決建基於同性婚姻及同性戀係一個問題,需要反對聲音持平。廣管局作出呢個裁決,等於帶頭歧視同性戀者,散播同性戀可以被鼓吹的誤解,煽動對性小眾的仇恨,破壞社會和諧。」
是次會議總共有30個團體表達意見,其中4個來自明光社 & friends。結果該小組決議,廣管局之裁判為「性傾向歧視」,雖然這個決議沒有法律效力,但起碼申張正義了。
案件編號HCAL69/2007 ,希望夏正民 M.J. Hartmann 法官再一次為性小眾申張正義!
初審 http://legalref.judiciary.gov.hk/lrs/common/search/search_result_detail_frame.jsp?DIS=58768&QS=%2B&TP=JU
鏗鏘集「同志‧戀人」事件簿 http://gaylovers.%20rthk.googlepages%20.com/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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