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9.2006

「同志」簡史

做研究的學者不嫌山長水遠寫信來問「同志」的起源,已經不是第一次--這回這一位是認識的,所以答得額外詳盡。但我漸漸覺得,這麼樣做私鐘似的,久不久兜載伸出大拇指的乘客在回憶裡搭一程順風車,長遠來說實在不是辦法,九曲十三彎保不定幾時在三岔口轉錯方向,迷了路累人累己。還是花點時間寫下來,一勞永逸,以後誰再打爛砂盆掏古井,請他自己找來看。

當然,名詞不是我發明的,是吃了老虎膽向共產黨借的--改裝原本只為貪玩,勢想不到走上劉備的老路,有借沒還。七十年代末住在三藩市,交往的朋友好幾位來自香港的女同性戀者,大家同聲同氣,玩得非常熟絡。其中一位姓朱,也喜歡看電影,週末時常約了一齊作戲院座上客。不知道怎的,有一天我忽然嬉皮笑臉稱她「朱同志」。勾肩搭背的共產黨員親切的招呼,自此慘遭強姦,被長不出象牙的狗口不停吞吐著。取「相同志向」的意思,「同」當然是「同性戀」的簡寫。

朱小姐名下的「同志」專用權並不長久,很快它已經成為小圈子的暗語,廣泛被擲向早已定案的角色頭上,和可疑人物無辜的懷裡。譬如,路上看見秀色可餐的陌生人,我會向同行的朋友查詢︰「你猜那邊穿紅毛衣的是不是同志?」或者,在酒吧裡有求於人而被托手足爭,哀求的聲音帶點威脅討價還價︰「大家都是同志,幫幫忙也不可以?」

用暗語在大庭廣眾進行神不知鬼不覺的交談,在這個個案簡直是多餘的脫了褲子放屁。三藩市的風氣開放得很,當著街坊同事高談闊論同性戀司空見慣,而且我們說的是廣東話,周圍的當地人根本聽不懂。除非在唐人街--同性戀平權運動的確很遲才操進唐人街,但我們同志長同志短的談話很多時候由一個電話筒傳到另一個電話筒,根本不是在公共場所,遑論耳目眾多的中國人地頭。沒有實際作用的再創造,說得好聽點是「藝術」罷?

襟前釘上粉紅三角的「同志」首次在文字出現,應該是八四、八五年間。那時我在香港待業,窮極無聊常在《號外》和《電影雙周刊》寫稿--名副其實的窮,低得那麼可恥的稿費也歡天喜地的寫。還化了幾個不同的筆名寫,其中專走偏鋒路線的「玉賢右子」愛挑電影裡撲朔迷離的同性戀骨頭,「基」用得太繁複,開始把「同志」派上用場。我記得有一篇評早期美國愛滋片《早霜》,登在《號外》,題目《人間有早霜》是當時的編輯陳輝揚代取的。手頭沒有剪報,多次想上雜誌社找,拖著迄今沒有成事。

也可能,「同志」白紙黑字首次亮相,是在進念的每月通訊裡。那時進念的總部設於禮頓道,每月有錄影帶放映活動,我替通訊寫簡介,態度很隨和,也沒有人審稿,一邊天南地北一邊寫,筆下溜出尚未破處的「同志」毫不出奇。這些通訊我一份也沒有留下來,也不知道迷迷糊糊寫了多少。大概不少--那時編了一個電視單元劇的劇本《眼眉跳》,擔任助理導演的張姓文藝青年曾經苦口婆心規勸︰「你這樣寫,寫來寫去文章都不值錢--免費派發的通訊,人家看完就丟掉。」他也一言驚醒我的抄襲貓美夢︰「張愛玲的散文讀完整本也不覺得膩,閣下的看三篇就膩得看不下去。」只恨我年幼無知,把苦口良藥當場吐得滿地都是。張先生後來飛黃騰達,經濟變成泡沫前被周刊推舉為五大打工皇帝之一,據說身家暴升至三億--龐大的數目字拖著多少個美妙的「○」完全在我理解範圍以外。

市面流傳「同志」始於「同志電影節」的說法,當然是誤會。真實情況是「同志電影節」把「同志」這個名詞發揚光大,不但在短短三兩年間於香港無孔不入,而且以旋風姿態登陸台灣,繼而更吹返原產地大陸。林奕華在這方面的確是位點石成金的高手,經他提攜的字句都像長了翅膀,說時遲那時快一飛沖天。從《教我如何不想他》抽出幾個字演變成《教我如何愛四個不愛我的男人》,一夜間催生了無數的「教我如何」。把羅維明辛苦經營的《非常》雜誌輕輕鬆鬆戴在自己頭上,《非常林奕華》不脛而走,這原本尋常的「非常」像把野火,燒得遍地火紅火綠。藏身於括號內的「同志」,當然也因為他勇往直前的解放,才在流行詞彙裡找到安身立命的位置。

至於之後的一切,套句老掉大牙的俗語,已經是歷史了。

馬來西亞《中國報》(2002年2月2日)邁克專欄--隨便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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